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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的成本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

暂估的成本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暂估的成本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暂估的成本尚未取得发票及相关资料,其相应的支出是不得在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的,那么具体要怎么处理呢?

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端),点击“企税年报”。

选择《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在填表界面,找到“二、扣除类调整项目”中的“(十七)其他”(行次30)。

“账载金额”填写账面暂估金额,“税收金额”填写“0”,“调增金额”为“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点击“保存”。

“调增金额”将自动计入主表中的“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行次15)。暂估成本处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