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检34类免检产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对以下34类产品开展免检工作。
一共有34类产品被纳入国家免检范围。这些产品包括:
第一部分:2000年度及2001年度已公布的14类产品,如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微型计算机、微波炉、合成洗衣粉、吸油烟机、卫生巾、羊绒衫。
第二部分:2002年度新增加的20类产品,包括固定电话机、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陶瓷墙地砖、建筑型材、羽绒服、电饭煲、电风扇、节能灯、DVD视盘机、复合木地板、婴幼儿配方奶粉、灭菌奶、葡萄酒、瓶装饮用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火腿肠。
这些产品通过国家质量检查后,将不再被重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市场效率。
国家对34类产品的免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以及对企业的支持,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在这些产品中,涵盖了家用电器、服装、食品等多个领域,覆盖了从家庭生活到工业生产的多个方面,确保了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量可靠、安全健康的产品。
总之,国家对34类产品的免检政策,既是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关,也是对企业的支持,旨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国家免检”其实只是企业的一个荣誉称号,指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愿提出免检申请,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可见,免检并非家电产品进入市场的法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