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在谁?河南大学女生因延误救治去世,求救8分钟未派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此事件中,责任主要在于120急救中心的接线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具体涉及调度员、调度班长、调度科科长、中心副主任及市卫健委分管领导等多层级人员失职。 以下从直接责任、管理责任、系统责任三方面展开分析:
病情判断失误,调度用语不规范接线员张真颖在通话中主观认为患者“年轻大学生、病情不危急”,将重点放在反复追问地址上,未及时调派救护车。其业务不熟练体现在:
患者已明确告知“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及“文苑北路”,接线员仍因混淆“明伦校区”(位于开封)与“龙子湖校区”(郑州)反复询问,导致关键信息确认耗时过长。
在患者病情加重、失去回应后,未立即升级响应机制(如联系110联动或通过技术手段定位),仅采取回拨电话、添加微信等低效方式,进一步延误救援。
通话中存在言语不当,如“我觉得你没啥事啊”,违背《河南省市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基本标准》中“服务用语规范、具备急救知识及突发事件调度能力”的要求。
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足接线员未意识到患者可能因病情恶化无法继续沟通,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例如:
未通过技术手段(如手机号定位)辅助确认地址;
未与110联动寻求协助,导致患者独自在宿舍昏迷近2小时后才被学校发现并送医。

调度班长代文欣
对调度员管理指导不到位,未及时纠正张真颖的错误操作;
在派诊中遇到疑难问题(如地址混淆、患者失联)时,沟通协调力度不足,未向上级汇报或联动其他部门;
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不及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调度科科长燕重远
日常培训管理缺失,导致调度员对急救电话受理操作规程执行不力;
对调度工作制度督促检查不足,未发现并纠正调度员业务不熟练问题;
重大问题请示上报滞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中心副主任康晓琴
对分管的调度科工作重视不足,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
未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严重性,导致救援延误扩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原学岭
对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指导不力,未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
重要事项上报制度执行不力根据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调度部报告反馈制度》,遇到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但在此事件中:
调度班长、调度科科长未及时上报患者失联等异常情况;
中心副主任对风险隐患敏感性不足,未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暴露出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急救资源调配机制缺陷
距离河南大学最近的医院仅10分钟路程,但救护车耗时2个半小时才抵达,反映出调度系统未优化资源分配(如未优先派单至最近医院);
缺乏对急症患者的分级响应机制,导致年轻患者被主观判定为“非危急”而延误救治。
培训与考核体系不完善
接线员对“明伦校区”与“龙子湖校区”的混淆,暴露出地理信息培训不足;
对“患者失联”“病情恶化”等场景的应急处理培训缺失,导致调度员应对能力单一。
此事件警示,急救系统的有效性不仅依赖个体专业素养,更需通过制度设计、技术支撑和监管强化构建安全网,确保每一个生命都能在危急时刻获得及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