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迪伦为什么晚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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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迪伦并未晚年离婚,她与苏振华于1959年结婚,相伴19年直至苏振华1979年病逝,此后她一直未再婚,独自生活至2006年去世,享年77岁。网络公开资料一致显示,陆迪伦是苏振华的第三任妻子,两人于1959年在毛主席、刘少奇夫人王光美等人关心促成下结为夫妇。当时苏振华刚与第二任妻子孟玮离婚,独自抚养六个孩子,工作繁重、生活艰辛。陆迪伦时年25岁,是海军文工团舞蹈演员,温柔坚韧,婚后全力操持家庭、抚育子女、支持丈夫事业。她与苏振华感情稳定,相濡以沫,共同经历风浪,从未有分居、离异或感情破裂的记载。苏振华病重期间,陆迪伦悉心照料;他逝世后,她含辛茹苦将孩子们培养成人,晚年淡泊宁静,守节持家,深受子女敬重。所谓“晚年离婚”系对事实的误传,实际并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