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案是哪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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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案》是清康熙年间发生的一起文字狱冤案。该案源于明朝末年,国相朱国桢编撰了《明史稿》,这部史书后来流传至湖州府南浔镇的庄廷鑨手中。庄廷鑨因目盲,常请士人读书给他听,并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增删和口述,再由宾客笔录。之后,他又邀请众多饱学之士对这部史书进行修订。然而,书成不久,庄廷鑨不幸去世。其父庄允诚为纪念爱子,决定将其遗作印行,定名为《明史辑略》。然而,该书却遭到了归安县革职知县吴知荣的挑刺。吴知荣认为书中编年史实有违清朝的统治,遂上书指控庄廷鑨及家人不将清朝放在眼里,并将此事告到了辅政大臣鳌拜的府上。鳌拜随即派钦差前往浙江调查此事。最终,庄家全族中十五岁以上的成员均被处斩,此案共导致2000余人入狱。经过审讯后,70多人被判处死刑,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这一冤案不仅让庄家全族蒙受了巨大的冤屈和损失,同时也反映了当时清朝文字狱的残酷和残暴。《明史案》作为清初文字狱的代表之一,不仅体现了清朝统治者对言论的严格控制和对文化人的残酷镇压,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环境的紧张和动荡。该案的发生不仅对当事人及其家族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更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