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如何办理病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失业人员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可以办理病退的。在办理程序上与在职人员程序相似,只是申请单位变更为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申请的条件和办理程序如下:
病退的条件:
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病退的前提条件是社保参保人员,也就是说有养老保险,年龄条件是:男性达到50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参保年限要求是:工龄15年以上;身体条件是:经市级劳动部门鉴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鉴定的申请:
失业人员准备好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相关病历资料、申请等材料,向人社局社保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有的地方也可以通过街道、村镇社保机构代为办理。
资料审查。
社保代理机构初审后,将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交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审查,材料合理的,劳动部门开具介绍函。在这个环节通常要交一定的鉴定费,通常在100多元。
办理丧劳证明。
申请人带着介绍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由县级以上医院有资质的医生出具技术鉴定结论。劳动鉴定部门接到鉴定结论等材料之后,由市级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病退办理。
将上述材料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一并提交人社局社保代理机构的病退窗口。他们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过公示等程序之后,病退手续就办好了。
询问变通。
目前全国社保机关尚未联网,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在办理病退的时候,注意问清当地的规定,以免多跑冤枉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