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权转让所得税如何计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采矿权转让不涉及营业税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矿山企业在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或资产出售等情况下,变更采矿权主体的,可以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采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属于无形资产管理,其转让不在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内,这与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不同。二、采矿权与井口等资产一并转让需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煤炭企业转让井口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56号)中明确,若煤炭企业将煤矿井口包括不动产(如办公室、供电线路)、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和动产(如机电设备和材料)有偿转让,应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与矿井不可分割的机电设备,为避免划分,随同转让煤矿井口时一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在国税函〔1998〕111号中,关于转让采矿权的税收问题规定,若转让方在转让采矿权时一并有偿转让金矿矿井等财产,应按转让全额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若仅转让采矿权,不涉及金矿矿井等财产的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三、转让采矿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转让方为个人,还需根据转让财产的性质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时,需根据上述情况确定是否需缴纳营业税。无论如何,转让收入都应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还需根据产权转移合同缴纳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