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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实行"双向强制迁移"管理

北京拟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实行"双向强制迁移"管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京拟出台

北京拟出台的“公共户”落户政策旨在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实行“双向强制迁移”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为推进户政管理创新、回应百姓期待,解决部分本市户籍人员因无合法落户地址无法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等,是对现有户口登记形式(如家庭户、集体户)的有益补充。

“公共户”设立范围与管理形式

设立范围:以各户籍派出所为落户地址,由户籍派出所直接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比照集体户的管理形式设立。

与现有集体户的区别:现有集体户类型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等,而“公共户”主要针对无合法落户地址的本市户籍人员,覆盖范围更聚焦特定群体。

“公共户”管理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公共户”落户:

本人和直系亲属名下均无符合落户条件的合法产权住房;

无法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因卖房、离婚、离职等必须从现户口所在地迁出。

典型场景:例如,某市民将唯一住房出售后,未购置新房产且无直系亲属可投靠,导致户口无处迁移,此时可申请“公共户”落户。

“双向强制迁移”管理措施

对“公共户”内人员的清理与迁移:

公安户籍派出所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共户”进行清理,对具备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户内人员,动员其迁出;

对拒不配合的,依据当事人承诺,实行强制迁移。

对原户内人员的强制迁出:

若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房屋权利人强烈要求原户内人员迁出,而原户内人员拒不迁出或无法通知的,房屋权利人可申请将其户口直接迁至“公共户”。

政策意义:通过双向强制措施,既保障了“公共户”的流动性,避免资源长期占用,又维护了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政策创新点

填补现有户籍管理空白:针对无合法落户地址的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公共户”作为过渡性落户选择,解决“悬空户口”问题。

强化动态管理:通过年度清理和强制迁移机制,确保“公共户”的临时性和流动性,防止户口长期滞留。

平衡多方权益:在保障户籍人员落户需求的同时,兼顾房屋权利人的利益,减少因户口滞留引发的纠纷。

政策实施流程与监督

征求意见与完善:北京市公安局已公开征集意见(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并将结合公众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适时发布实施。

后续跟踪与调整:有关部门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汇总意见并研究调整,确保政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