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霸王关联公司被强制执行1.1亿,此前法定代表人被限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小霸王关联公司被强制执行1.1亿,其法定代表人陈健仁此前已被限制消费,且个人存在多条被执行信息。 具体信息如下:
被强制执行1.1亿:
2021年5月8日,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91271197元,案号为(2021)粤0705执4067号。

2021年5月28日,该公司又被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9540708元,案号同样为(2021)粤0705执4067号(此处案号重复可能为信息录入问题,实际应为不同案号或同一案件在不同法院的执行信息,但根据原文保留)。

关联小霸王公司:
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中山市小霸王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比例达51%,因此被视为小霸王的关联公司。

法定代表人被限消:
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健仁。
2020年8月26日,陈健仁因广东水木智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由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水木智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控股)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消费措施通常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情况,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法定代表人个人被执行信息:
除了公司被执行外,陈健仁个人在2021年也新增了多条被执行信息。
具体包括2021年3月8日、3月18日、5月10日的三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超过4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