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税局机构设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其历史源自原四川省税务局的拆分,起初直属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初具规模,设有12个处室和1个办公室,以及2个事业单位。这一时期,其架构主要包括直属征收分局和稽查分局,它们分别负责税务征收和稽查工作。
随着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1996年12月成立了局党组,1997年1月设立局机关党委。从1998年1月1日起,四川省地税系统实行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全新管理体制。经过省编委的批准,省局机关的内设机构更加细化,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等14个处室,以及直属分局、稽查局等两个直属单位。此外,还有信息管理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这三个事业单位。同时,省地税局还设有监察厅驻局监察室,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
目前,四川省地税局管辖范围广泛,包括成都市、自贡市等21个市(州)地方税务局,以及185个县级地税局,涵盖了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等特殊区域。省直和市(州)直的直属分局共有42个,稽查局数量达到172个,基层税务所更是多达1732个,形成了一张遍布全省的税务工作网络。
1994年8月,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下辖21个市(州)局、185个县级局(含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卧龙特区和绵阳科学城办事处)、1732个税务所,现有干部职工20723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简称省地税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